为被交警喷辣椒水的“刁民”点赞

标签: 交警   视频   执法  
2018-05-22 18:41 阅读(?)评论(0)
    犹豫了好久,不得不提笔,支持一下“刁民”。这样的好公民,被无端喷辣椒水羞辱押解,本想听到社会舆论正确至少是同情的评价,却又受到网民们几乎一致的否定唾弃,对喷辣椒水交警的支持。他的内心,该有多受伤!
    对整个事件过程,包括事件过程及舆情过程,我一点不奇怪。因为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国情,中国人总体也就是这样一个基本素质,无法治,崇权,无自我权利意识,泽被一点雨露就感激涕零。他们不会从事件本身去认识分析问题。在他们简单的思维里就是“对”和“不对”,而我现在所说的事,已经被网民们机械地理解成了两事,“刁民”乱停车,错;交警不怕公开视频,对。可事件真正的关注点是这吗?事件拍摄发布者也不是这么想的,它高估的围观人群的思想意识。
    一、一般群众常常想当然,认为警察的任何行为都是执法。错。本案交警的巡查、拍摄取证,包括口头责令违法行为人消除违法状态,应当属于执法范畴。而“请出示你的行驶证驾驶证”,则非执法范畴,试想一下,法不容情,“请”引导出的行为,跟执法怎么能挂上钩呢?而因为你不出示行驶证驾驶证,就匆忙警告三次,然后就喷辣椒水,制服押解,这样的懵懂执法、了草执法,有法治观念的人看不懂。
    二、执法要遵循程序。交警制服并带走“刁民”的行为,可以视作行政强制措施中的“口头传唤”,可是当实施该行为时,实施交警并没有什么程序观念。非必要,不传唤,是传唤适用原则。而本案交警之所以传唤“刁民”,是因为“刁民”在交警限令十秒钟驶离的命令下表示出了一定程度的怠慢,虽然“刁民”还是遵从地走向汽车准备驶离。交警当机立断进行“传唤”,他这时候已经忘了应该怎样“传唤”,也不管是不是必要,要不要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,听不听取当事人意见,当事人是否拒绝也没有确认,就立即制服。我不知道“传唤”后交警是怎么做的,有没有补办传唤审批手续,有没有确认传唤的必要性。至少我的观点,从交警责令“刁民”十秒钟驶离的处理上看,传唤没有一点必要。“灌”了辣椒水,获得了新口供吗?
    三、态度罚是行政执法大忌。“刁民”两件事情激怒了交警,一是交警限令十秒钟,“刁民”偏偏嘟囔并“慢慢走”,一是交警要他出示证件,他背手走向交警,认为交警不会拿他怎么样,他觉得该拍已经拍了,处罚他承受就可以了,殊不知,他让交警感到了轻蔑,这是交警不能忍受的。你小瞧我,那我就搞搞你,看看你是谁,这应该是当时交警的心理态度,他已经不知道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在哪里,该怎样做了。
    四、交警完全是在情绪执法,毫不理性,更欠文明。如果交警文明执法,相信“刁民”心服口服,甚或可能会给交警点赞。点出违法事实,指出违法危害,提出守法希望,告知违法处理,听取“刁民”申辩,进行法制宣传,请提执法建议并欢迎监督,“刁民”还有话说吗?可本案交警一出场便是限令十秒驶离,随意、生硬、无理。“刁民”是法治意识和自我意识很强的人,我想他当时的心理情况是,违章停车已经被你们拍去了,我接受处罚就可以了,干嘛要现在驶离?我若不在旁边,你们还能让我驶离吗?十秒?为什么?法律依据在哪里?十一秒为什么不可以?然后他的怠慢行为触怒了交警。他不知道,十秒,是交警刚定的“法律”,你触犯了,交警的面子往哪儿放?
    五、妨碍公务罪名已经在行政执法中滥用。经常遇到或听到这样一种情况和现象,行政机关获得不了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证据,便要求当事人自己提供自己违法的证据,你若不提出来,那你就是妨碍公务。前段时间网上一段为网民叫好的视频也是这样,广东的一辆有多次违章记录未处理的私家车,被一群交警拦截,一交警叫女司机下车接受检查,女司机闭窗不予理睬,紧接着就是交警手持榔头,连续警告三次,击破车窗,打开车门。这是交警还是刑警?野蛮得不可理喻。网上是一群快乐点赞的网民。我的感受是,女司机并不让人同情,而这样的交警很可怕,这些网民很让人无奈和痛。
    前些天在高铁站,遇到一件事情有些类似。进站安检时查验了车票和身份证,都还攥在手里没放进口袋,坐在长椅上候车。一个穿制服的小伙子手里拿着一个应该是验证身份证的机器,左看看右看看,后来走到我的面前,说,“你身份证拿出来我看看”(注意:他没说“请”,这比那个说“请”的更象执法),我抬起头看看他,“你是什么身份来查我身份证,再者为什么要查我身份证你要告诉我”。我这样说话,旁边听见的旅客都很吃惊地看我。小伙子很不满,但似乎无话可说。他向一边有一群同样制服的人走去,向我这指点,象是寻求领导帮助。最终没有什么人再走过来。他如果亮明公安身份并说明原因,我是会给他查验的。当时我说话虽然严整,但口气还是有点不客气,想想那个小伙子查验身份证也是为了旅客出行安全,很辛苦,也不容易,我的些许怠慢或许会对他工作情绪产生负面影响,反省自己应当当时口气更缓和就好了,如果他无意中看看这里说的事是他,希望他能感受我有些抱歉。
    “刁民”不刁,至少在我看来,他的言行正常,他对“法治”有很高的敏感度和判断力。而交警的执法,一个字,过。
    
  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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